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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:(位於迴響部分)http://blog.chinatimes.com/storyteller/archive/2010/11/16/564264.html

「虛幻」的帽子、「現實」的問題
淡江大學 文化創意產業中心

感謝張大春先生在個人的落格中,對本校文化創意產業學分學程一再地關心與指正,讓本校文化創意產業中心多年來默默推動文創學分學程的努力,終於有「被看見」的機會。當然,這些問題,如同張大春先生所說,不是單一個案,是集體社會的現象,建立在集體幻覺的基礎上。所以我們也很高興能藉這個機會,提出一些看法。
張先生文字犀利,如維基百科的讚美,其文字「充斥著虛構與現實交織的流動變化,具有魔幻寫實主義的光澤」。大春先生的「答大學生-關於狗屁的文化創意產業」一文可為代表佳作。
張大春先生「一針見血」的點出了多數人對文化創意產業的不滿和質疑。其中,他最質疑的觀點,不外乎「表演經紀、藝術代理、文藝出版、影視營銷以及無數種視覺、空間、建築、服裝、飾品……設計」等,這些事務存在已久,為甚麼在這麼「簡單、清楚而具體的現實之中,硬要生造出(文化創意產業)這六個字的大帽子」。
關於這些觀點,我們完全瞭解,但張大春先生其實只說出小部分的現實,卻忽略更多、更重要具體而簡單的「現實」:
1. 為什麼電影院國片和洋片的比例這麼懸殊?為什麼華人文化中「花木蘭」的故事是由好萊塢來發揚光大?為什麼光華商場中展示的LCD播放的都是韓國的少女團體?
2. 面對傳統書籍、音樂出版形式的萎縮,電子書、數位出版的趨勢、傳統出版產業要怎樣因應,多元出版需要哪些基礎知識?
3. 面對大陸的競爭,台灣「表演經紀」的市場要怎麼維持影響力?在「正體字」與「簡體字」的競爭中,面對中國大陸五百所孔子學院的競爭,正體字的未來在哪裡?同樣是華語教學,我們能不能設計出比大陸孔子學院更有趣、更有影響力的教材?
4. 為什麼資訊科技人才這麼豐富的台灣,在「文字、訓詁、小學」等語言學分析理論已經這麼成熟的文化體系下,卻生不出像Google這樣以提供「文字訊息」服務的創新公司?
5. 藝術工作者往往面臨「創意、行銷、財務」的多種困境,這個現象對藝術工作者是甘之如飴的一種體驗?還是一個需要改變的困境?….
當然還有更多「簡單、清楚而具體的現實」,我們除了批評這些「存在已經很久」的領域無能與缺乏創新能力之外,還能作些什麼?這些問題可能透過這些「存在已經很久」的現實,而獲得改變嗎?當然,或許這些簡單而具體的現實,都不是張大春先生所關心的「現實」。
「文化創意產業」,我們相信它是改變這些現實一個可能的方向。對於「文化創意產業」,我們有三個註解,第一:我們在文化創意產業概論的第一課,就清楚的告訴大家,「文化創意產業不是一個新東西」、它是一些舊東西的新組合,提出文化創意產業課程最重要的精神,其實是在尋找「跨領域」的方向,以及降低「跨領域」的門檻。第二:我們強調,學生是來這裡學習「跨行」的本領,而不是叫他們「改行」。這就如同張大春先生去廣播電台主持節目,也只是顯現了另一種高明的「跨行」技能,而不是由「暢銷作家」改行為「廣播名嘴」。第三,張大春先生可能對「系所、學程」的差異有何不同不太瞭解。本校的文創課程,是以「學程」的方式開辦,而非創立一個新系所,最重要的原因就在於「學程」較有彈性,可維持既有系所學術資源下,快速因應「新興趨勢」的課程設計需要,而「系所」才是張大春先生所堅持「一門學術在教育系統經過長時間的累積才足以形成」的學術傳統。
我們在「文化創意產業」的課程設計中主要以「資訊科技導入、專案管理、國際營運」三類人才為課程設計的總概念,任何設計都是在這個框架下展開。我們知道,在私立大學有限的資源之下,在各個傳統「存在已經很久」的專業山頭與文化幫派勢力之下,要做這個方向很不容易,需要很好的「幫閒」技巧,但它一直是我們努力的目標,因為這是一個可能。如果美國、英國、韓國都早跑在前面,且在我們的周遭蓋滿外國文化大賣場時,堅決將文化商業化壓制在最低程度的範圍中,堅持柑仔店式的文化價值,是否即是我們唯一的選擇與回應?
另外,這波討論的另一個問題是,為什麼會「讓幫閒份子到大學課堂裡教書?弄得學生完全聽不懂」,這是學術的墮落。
首先我們要強調的是,這個現象普遍存在各個「存在已經很久」的學術領域中,而非文化創意產業相關課程的專利,本次個案學生的困擾,主要問題可能包含「學生不用功、學生沒學懂、老師不會教、老師沒學懂、理論很難懂」,甚至可能是學生的筆記沒做好,而不是僅透過其個人觀感與極其有限的資料就可加以論斷的(或甚至以此瞭解一位學生的「良知」與「品行」)。
當然不可諱言,業界專家確實比較缺乏教學經驗,也無暇透過系統性的論述、著作等身來整理其個人豐富的實務經驗,但如果我們知道,產業界最新的案例,要進入標準教科書,大概需要五年左右,我們就會了解,引入業界專家,其實是各國大學教育尤其是商管領域很重要的一種教學設計。我們很珍惜每位到學程來授課的業界教師,至於沽名釣譽,同樣的,那可能也只是普遍在各領域中「存在已經很久」的「個案」(例如:曾於輔大、文大擔任業界講師的張大春先生,絕對不是),而非文化創意產業相關課程的專利。
我們還是強調, 文化創意產業應該是一個有別於「文化政策」的「產業政策」。這個產業政策的發展,不只是有助於經濟的問題解決,在文化層面上的意義,則是在透過「商品、消費」等多元的意義溝通機制,活絡與再造文化的生機。
當然,在張大春先生其他更多神龍見首不見尾的精彩言論中,相關的內容應該都聚集在諸如:創作者的主體性(或張大春先生心中皆以「上帝」作為「理想讀者」的創作精神)、自由的創作與服從的創作、創作和設計的差異、叫好叫座的差別、文化標準化、菁英藝術霸權等的問題,這些問題在30年前對文化工業的批判、反批判之中,即已經有太豐富的討論,或許不需在此贅述,其實國內不少文化創意產業的發展,也都涵蓋了這樣的思考基礎。
最後,我們還是要強調,以上這些討論,全都是建立在同意「創作者需要一套維生系統」的這個命題之上。但如果只是表面承認,內心深處卻無法拒絕文人貴族靈魂的呼喚、放不下自居食物鏈最上層的優越感。在文人相輕放肆批判、愉悅的文字快感下,不僅毫無討論的焦點,甚至村上春樹也不過是「往一流靠攏的二流作家」,那麼「創作者的維生系統」忽然變成滿地都是「寄生蟲般的人物」、「幫閒份子」也就不足奇。若如此,那就在討論範圍之外了。

附註:
關於那段「創意漢學」的學程說明,如果大家對文字的內容不太瞭解,或覺得表達不夠清楚,建議可以閱讀一本書,這本書基本上完全反映了這個文字的內容,應該可以比較清楚的解釋「創意漢學」的內涵。不過,該書所介紹的精彩內容,都是一些「存在已經很久」的事物,為什麼還需要大費周章的造出個新命名,或許依照張大春先生的標準,又一個「幫閒」的經典之作。

書名:認得幾個字。作者:張大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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